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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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20日 点击:[]

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34号)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374号)要求,为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17级新生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1122日前,各分院辅导员到学生事务中心领取空白学生证

2.1129日前,各分院统一将填写完整的学生证上交至学生事务中心,《2017级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信息不准确,责任自负)发至学工部;

3.1130日—124日,学生事务中心检查学生证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并将学生身份信息导入火车票优惠卡读卡软件。

4.124日—14日,制作学生证,并做好火车优惠卡信息录入写卡工作。

二、学生证填写注意事项

学生证内容须如实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用黑色水笔填写,否则不予盖章。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地址、学号、入学年月、系(专业)班级、发证日期、家庭所在地以及乘车区间等。

1. “籍贯”栏填写格式为省+市辖区(县级市或县),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市名称。如:柯桥区的学生填写浙江绍兴(诸暨市的学生填写浙江诸暨,新昌县的学生填写浙江新昌);

2. “家庭地址”必须填写具体。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三村;

3.“入学年月”栏统一填写为20179月;

4. “系(专业)班级”格式为XX1701班(分院名称不用填,班级必须为全称),如:中国语言文学1701班;

5.“发证日期”栏统一填写为201712月;

6.“照片”栏统一贴1寸免冠照片。

7.“家庭所在地”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如:浙江宁波、四川成都;

8. “乘车区间” 指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名称,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但必须注明具体站名(站名可到12306网站查询)。如:绍兴(站)、绍兴东(站)、绍兴北(站)。

三、火车优惠卡相关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教育部文件要求在优惠卡中将写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写入信息后将优惠卡中信息(含每张卡内存的序列号)注册到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学生购火车票时出示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2.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存放时注意防潮并远离手机、身份证等有磁性物品,以防消磁,并且不要擅自撕毁粘贴好的优惠卡以免造成优惠卡集成电路损坏不能使用,请同学们注意保管好优惠卡和学生证。

3.“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每学年充值一次(老生为每年10-11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按分院为单位进行充值,每个分院只办理一次,逾期不予办理。

4.“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进行免费刷新充值,系统设置限制为每张卡仅能刷新充值4次,每次只能加充4次,充值4次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无法进行再次充值。(注:由于火车优惠卡使用次数的限制,针对乘车区间没有直达火车的学生请选择较长区间使用优惠卡)

附件:2017级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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