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书院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同学参与书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进行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书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原则上工作满一年;
2.任职期间能够以身作则,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踏实勤奋,开拓进取,在所在岗位上取得较大成绩;
3.寝室卫生情况良好,内务卫生检查无不合格记录;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5.无各类书院违纪违规记录。
三、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推选阶段(5月31日---6月9日):报名方式为自荐和组织推荐。“优秀书院干部”由书院及各系推荐;“三十佳”楼层长由书院推荐;“百佳”寝室长由各系推荐。请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并上报学工部,联系人:姚慧娜,联系电话:15157541510/661510。
2.评审阶段(6月10日---6月13日):学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候选人进行评审。
3.公示阶段(6月14日---6月18日):学工部对“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名单进行公示。
4.表彰阶段(6月中下旬):发文表彰,给与一定的奖励。
附件: 1、“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名额分配表
2、“优秀书院干部”、 “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
“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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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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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书院干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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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佳“楼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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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佳”寝室长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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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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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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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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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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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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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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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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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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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系
|
4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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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
3
|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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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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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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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与健康系
|
2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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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
|
5
|
/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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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育书院
|
4
|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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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展书院
|
4
|
12
|
∕
|
|
自管会
|
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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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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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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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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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申报表
系(书院):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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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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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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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长/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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幢区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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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纪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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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卫生有无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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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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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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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主要事迹包括:(1)任职期间工作情况;(2)工作特色与亮点;(3)工作设想与建议;(4)对楼幢及自身发展的期待。
2、获奖情况请写明获奖时间与等级
(不够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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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学工办
(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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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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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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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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