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更好地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缓解在校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压力,根据2017年各省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启动时间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17学年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作说明如下:
1.各系要告之2016学年申请生源地贷款和今年有意向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与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详细了解今年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201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已上传“元培学生资困工作群”文件中,请各系自行下载;
2.各系要提醒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学工部将在6月30日前统一进行审核;
3.要告之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在校地助学贷款只能任选其一(即已申请在校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生事务中心已提供《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等两份模板,各系可在学事务中心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http://swglzx.cnjpkc.com/index.php/Index/show/tid/449)。但由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各省份要求不一致(有的省份只需学校提供在校证明,有的省份需要提供在校地无贷款证明,有的省份需要提供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等),导致所需的证明材料的内容、格式等有所不同。请各系根据学生联系生源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后,给予出具证明;
5.学院计财处将于近期把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情况上传至“元培学工群”文件中,届时请各系负责资困工作的辅导员下载、查询后将数据告之所需学生(务必进行学生信息的针对性查询,切不可把有全院学生数据信息的表格直接发给学生);
6.各系要在学生离校前,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收齐后到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盖章。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