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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学年优秀班主任助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9日 点击:[]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助理队伍建设,激发广大班主任助理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助理在新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引导作用,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选聘2016级新生班主任助理的通知》(绍学院元培学〔2016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学年优秀班主任助理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全院2016级各班级班主任助理,按总数的30%评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担任班主任助理工作满一学年。

2.201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位于班级前1/2位,无补考课目,无纪律处分。

3.工作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能够及时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助理的工作。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学风浓,第二课堂活跃,挂科率低,学生支持度高。

三、时间安排

1.61923日,学生填写申请表,所在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后,于623日前将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学生事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以下邮箱:89497455@qq.com。联系人:周叔炜,电话:88348773758773);

2.624日—30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评议、公示,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3.7月上旬,学生工作部(处)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开展优秀班主任助理的评选工作,树立学生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是促进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系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办法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好2016学年学院优秀班主任助理的评选工作。

附件1. 学院2016学年各系优秀班主任助理名额分配表

2.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优秀班主任助理申报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619


文件: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开展2016学年优秀班主任助理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学院元培学〔20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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