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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个人总结和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1日 点击:[]

各系:

毕业生个人总结和鉴定工作是毕业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毕业生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毕业生对自己的大学生活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与总结,有利于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毕业生的真实情况。为此,现就做好2017届毕业生个人总结和毕业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事求是为准绳,坚持一分为二;以总结成绩为主,同时也要指出缺点和不足。

二、组织领导

各系要对毕业鉴定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成立毕业鉴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的监督和评议,责任区辅导员要参与鉴定的全过程。

三、毕业生个人总结和毕业鉴定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的学习认知,以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等情况。

2.道德品质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在热爱祖国、关爱社会、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等方面的情况。

3.专业学习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如:学习目的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通过大学的学习,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等方面有哪些提高,取得了哪些成绩等。

4.文体与实践活动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课外文体、社会工作、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情况。

5.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毕业生个人总结与鉴定的时间安排

141日前,各系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中心领取《高校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个人总结》。

2530日前,各系组织学生填写登记表,并做好相应鉴定工作。移交过程中,要求各系把毕业生个人总结与鉴定相关资料以班级为单位,且学号从小到大依次整理完成后,将《高校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个人总结》各一份随同清单一并交至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

3610日前,学工部检查各系毕业生个人总结与鉴定情况。一份由学工部移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各系放入学生人事档案。

五、工作要求

1.毕业生个人总结和毕业鉴定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鉴定工作。各系要对毕业生本人鉴定及班组鉴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毕业生个人必须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和实际表现。毕业生个人鉴定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毕业生本人须写明并写出个人对受处分的认识。

3.班组在评议过程中要反映学生个人的实际特点,避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空话、套话,辅导员对班组鉴定的组织工作和鉴定质量负责。

4.《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个人总结》各一式两份,均填纸质的手写稿,其中一份归入学生本人的人事档案,另一份移交学院办公室保存。填表时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书面整洁。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附件1.学院2017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个人总结》移交清单

2.学院2017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个人总结》填写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17320


文件: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个人总结和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绍学院元培学〔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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