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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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0日 点击:[]

各系:

为落实《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现决定开展2014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2014级学生。

二、认定内容:《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4点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三、工作流程

1.学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到各系。学生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

2.各系应成立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原则上由系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组长),工作小组应严格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确保材料详实、正确,并在系网站给予公示。

3.各系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经审核、公示后的《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4级学生课外学分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稿、电子稿上交学工部王允绍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1.学生应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事求是填报,严禁弄虚作假,对虚报、假报者系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如存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六条第1点至第12点项目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各系给予认定选修课外学分0.5学分;如存在第十六条第13点项目情况的,原则上各系给予认定选修课外学分0.5-1学分;如存在第十六条中多项的,最多可累计认定至1.5学分。

3.各系应加强对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加强审查、严格要求,有效指导学生按照课外学分项目认定程序与标准申报,确保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4级学生课外学分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项目

内容

选修课外学分之一(学生科研、竞赛、考证等),其他课外学习实践与成才项目,具体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六条。

序号

具体项目

申请学分

认定学分

合计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若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系课外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认定表必须同项目证明材料一同申报、存档。

上一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班级学风建设期中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学年02学期9-16周课外学分修习项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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