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书院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同学参与书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进行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负责书院工作的学生干部、楼层长、寝室长
二、评选条件
1.原则上工作满一年;
2.任职期间能够以身作则,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踏实勤奋,开拓进取,在所在岗位上取得较大成绩;
3.寝室卫生情况良好,内务卫生检查无不合格记录;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5.无各类书院违纪违规记录。
三、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推选阶段(6月21日---6月28日):报名方式为自荐和组织推荐。“优秀书院干部”由书院及各分院推荐;“三十佳”楼层长由书院推荐;“百佳”寝室长由各分院推荐。请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并上报学工部,联系人:马敏敏,联系电话:13587304404/604404。
2.评审阶段(6月29日---7月2日):学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候选人进行评审。
3.公示阶段(7月3日---7月7日):学工部对“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名单进行公示。
4.表彰阶段(7月中旬):发文表彰,给与一定的奖励。
附件: 1、“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名额分配表
2、“优秀书院干部”、 “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
“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名额分配表
院/部 |
优秀书院干部名额 |
“三十佳“楼层长 |
“百佳”寝室长名额 |
经济管理分院 |
5 |
/ |
32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
3 |
/ |
16 |
语言文学分院 |
4 |
/ |
20 |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
3 |
/ |
12 |
医药与健康分院 |
2 |
/ |
6 |
建筑工程分院 |
3 |
/ |
14 |
吾育书院 |
6 |
18 |
/ |
吾展书院 |
6 |
12 |
/ |
自管会 |
8 |
/ |
/ |
总计 |
40 |
30 |
100 |
附件2:
“优秀书院干部”、“三十佳”楼层长、“百佳”寝室长申报表
分院(书院): 班级: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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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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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长/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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幢区寝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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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纪违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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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卫生有无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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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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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说明: 1、主要事迹包括:(1)任职期间工作情况;(2)工作特色与亮点;(3)工作设想与建议;(4)对楼幢及自身发展的期待。 2、获奖情况请写明获奖时间与等级 (不够可附页) |
分院综合办 (书院)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学工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