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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军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3日 点击:[]

各分院:

  为切实做好2017级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军事训练,使学生在就学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形成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好基础;强化学生自律意识,激发爱国爱校热情,提高集体凝聚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接受大学教育。

二、军训时间、场地

(一)2017级学生军训时间为825日—98日。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25日,军训服装发放,军训动员及安全、纪律教育,身体排查等。

第二阶段:826日—95日,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

第三阶段:96日—98日,总结表彰,内务整理评比;《大学生国防教育与军训教程》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另定。

(二)2017级学生军训场地为南区球场、图书馆前广场、北区田径场及周边区域。

三、军训教学考核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军训作为学院的教学计划,计2个学分。参加本次军训的2017级学生,将综合学生的军事理论学习、军事技能训练、出勤和考核评定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学分。其中军事理论教学采取自学方式,按照学院确定的大纲要求和题库内容,实行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对2017级学生的军训工作要及早计划安排,事先精心准备;要根据学生的体检情况对身体状况异常同学作一次全面排查,对不宜参加军训的学生可以安排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和军训观摩。学生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军训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报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但必须补课,参加下一届军训。

2.为提高军训的效果,2017级学生军训需要统一着装。服装由学院招投标采购,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军训服装发放地点另行通知。

3.各分院要通知2017级参训学生按时返校。同时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训前教育动员,教育师生团结友爱、遵守纪律、尊重教官、文明礼貌,训练中能够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态度端正,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军训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安全教育、健康状况摸底等基础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体现“以人为本”工作理念。

4.军训期间,各分院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军训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密组织军事训练;加强生活秩序管理,开展内务卫生检查与评比;要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要建立应急预案和意外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要做好先进连队、优秀班长、军训标兵等典型的推选、宣传报道工作。

  

学工部

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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