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阳光长跑”活动的通知

2018年09月14日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16〕23号)精神,响应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和《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教室、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见》,引导学生养成热爱体育、崇尚健康的意识,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增强心肺功能,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营造校园阳光体育文化的氛围,决定开展“阳光长跑”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参加对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学生除外)

二、活动时间:每学期第二周至第十六周共计15周。

三、活动依托平台

阳光长跑活动主要依托“运动世界校园”APP软件开展。学生利用手机“运动世界校园”APP软件,根据系统给出的随机路线进行跑步,每到一个点,系统会自动识别并记录,学生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当天跑步的里程和所用时间。详情见 “运动世界校园”APP使用说明。

四、活动要求

1.每人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累计60公里的有效跑步运动。

2.跑步时间为每天6:30—21:30。

3. 每次参与“阳光长跑”的距离为2000米,一天计取1次有效活动里程。(少于规定里程,本次跑步活动将不计入成绩。超出规定里程,不计入成绩,但会计入排行榜)。

4. 每次的跑步时间应控制在每公里2分钟—10分钟之间,超过或低于该速度范围,均属无效成绩。步频应控制在每分钟40至300之间。

五、奖罚规定

1.活动成绩将作为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相关考核的依据。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累计60公里的有效跑步运动,方可参加各级各类奖学金的评比。

2. 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累计60公里的有效跑步运动,视为达标,可获得体育课外成绩10分,如不达标则按0分计算。

六、注意事项

1、为了更好地督促同学们锻炼身体, APP长跑加入了步频、步幅等参数,能有效监控学生的跑步情况。若采用自行车、电动车、滑板车等交通工具或者一人带多只手机等作弊行为,如被APP后台或人工监控发现异常数据,则本次跑步成绩作废,并予以通报批评;如学期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此类情况,视为未完成本学期活动要求,并给与相应的处分。

2、凡因身体健康或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阳光长跑活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院审核同意。

3. 各分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从运动着装、科学锻炼、财物保管等方面强调课外锻炼的安全注意事项,对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课外锻炼或剧烈运动的学生妥善安排,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学工部

                                                    2018年9月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给予顾遥等47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后退

电话:0575-85396030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