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元培学〔2019〕8号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
根据学院总值班制度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学生、贴近学生,维护校园安全与秩序,结合学生工作特点,决定执行辅导员值班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辅导员值班由各分院书记(副书记)和全体辅导员轮流参加。值班人员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上级指示、紧急通知、来访接待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二、辅导员值班与学院总值班同步进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为18:00至次日8:00,周六至周日、节假日为8:30至次日8:30。寒暑假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安排。
三、辅导员值班由学工部负责编排,值班人员原则上在办公室值班,晚上必须入住公寓;值班电话为85396069;值班电话保证机不离身,保持24小时畅通。在重要时段,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加强值班力量,具体另行安排。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次日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应做好值班记录本、值班手机和重要事项的对接。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抽查不少于5间学生寝室的卫生纪律情况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工作;对学生在公寓内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批评教育;走访相关分院的教学区、自习室;梳理及分析学生苗头及倾向性问题,及时汇报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诉求和意见建议。
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电话铃声响起应及时接听电话,答复问题迅速准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分管领导、学院总值班、学工部负责人汇报,并按学生工作预案处理,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七、值班人员除因公出差、出访、外出学习或病休、孕育可调班外,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调班。值班人员若因上述情况确需临时调班的,应落实替班人员并提前1—2天报学工部备案。
八、值班工作不允许家属及其他人员代替值班,值班期间一律不得请其他老师或学生替班。
九、值班人员日常通讯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通;相关人员接到学院总值班或其他值班人员电话通知应及时来院处理工作。
十、辅导员值班工作由学工部负责统筹、监督、检查。
学工部(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