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激励和促进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决定开展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在岗的全体辅导员。
二、考核比例
辅导员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25%;担任辅导员工作不满一年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三、考核程序
1. 12月18日——12月20日 辅导员自评及工作总结;
2. 12月23日——12月24日 分院及书院根据辅导员年度工作业绩及分配名额表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3. 12月31日,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现场展示汇报、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结合辅导员年度工作业绩,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2.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认真进行工作总结,结合本人年度工作实际,凝练工作特色,结合PPT进行演讲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本次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分院要协调好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附件:1.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