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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2021年09月07日 点击:[]

绍学院元培学〔202116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平安校园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寝室的卫生、纪律建设,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帮助和引导学生把寝室建成“整洁、文雅、温馨、和谐”的学生之家,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学生寝室卫生、纪律检查机制为基础,以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文明意识养成和劳动能力培养为重点,实现无“脏、乱、差”寝室、无“违禁电器”寝室、无“烟”寝室,做到寝室卫生、环境整洁、文明有序、平安尚学的目标。

二、开展时间

99日—930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分院要以文件通知、动员发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明确寝室长的工作职责和权益,发挥寝室长在文明寝室建设中的作用。尤其要通过新生始业教育,让每一位新生知晓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及相关违纪处分情况。

各分院及书院要通过制度宣讲、标语上墙、微信和视频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寝室创建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每个寝室做到“寝室文明公约”、文明寝室标准、寝室成员值日安排上墙。

(二)做好检查、反馈、整改工作

1.日常检查

分院每日督查制: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制定内务卫生值日表,督促寝室成员做好内务卫生、遵守纪律要求,实行每日自查;分院每日对每个寝室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分院每日抽查制:开学第一周,要组织全体学生做好学生公寓内卫生大扫除工作,确保公寓内务整洁有序,地面无废弃物,无垃圾废物堆放,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场所注意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每周不固定时间,对寝室进行抽查,结合每日督查结果,形成每周寝室卫生纪律考核评定,纳入该寝室卫生纪律档案、学生个人日常表现档案。分院每日抽查寝室数不少于总数的10%

学院每月督查制:学工部组织力量在本活动周期内,对全院寝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分院公寓工作相关考核。

检查中发现使用违禁电器、寝室内抽烟及有其他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等情况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2.通报整改

分院要每周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寝室卫生纪律情况通报,定时通报;要做好“脏、乱、差”寝室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合理运用奖惩抓手,解决文明寝室建设推进过程中难点问题。

书院要及时录入全院寝室督查结果,并形成书院检查通报,实时反馈至所属分院,及时配合分院对其进行督促整改。

3.考核评比

学生:检查结果、创优和整改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作为德育考核和“文明示范寝室”评比的主要依据。寝室内务卫生、纪律表现,将直接作为与学生推优入党、评奖评优、在校表现鉴定的重要依据,对多次查检不合格、整改不力,日常违纪屡教不改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推优评优。

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寝室、班级的卫生纪律成绩,作为评选各级“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重要参考。学院将对各分院负责学生公寓的辅导员开展学生公寓工作专项年终考评,作为优秀辅导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分院:根据年度各分院寝室平均优秀率、不合格率、检查材料等指标结果,纳入各分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中。

三、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学院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分院务必高度重视,落到实处,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分院全年寝室平均卫生优秀率不低于60%,违禁电器查处率不高于寝室数的2%

(二)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落实中层干部、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骨干的网格化管理模式,鼓励更多的干部教师深入学生寝室,主动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分院全年人均下寝室次数不低于4次;对整改不力、经常违纪的寝室和个人,要研究对策,注重方法,提升成效。

(三)应将此次专项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学生文明修身教育和劳动教育,确保每个寝室、每个学生参与活动,促进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文明寝室标准》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寝室违禁电器参考目录》



学生工作部(处)

                二○二一年九月五日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文明寝室标准


一、门口

1.无垃圾堆放、无污渍

2.纸篓等清卫用具不随意放置

二、门窗

3.门面内无污渍、广告纸(招贴画除外)

4.门框无积尘,无明显破损

5.外窗台内无积尘,玻璃干净

三、室内

6.无明显污渍、无果壳纸屑

7.无网线、电线乱布

8.垃圾篓外无垃圾(袋)堆放

9.清卫用具摆放整齐

四、床铺

10.床上被子折叠整齐,床铺整理干净

11.无床帷未打开、衣物乱挂等情况

12.无插线板挂在床上的情况

五、书桌

13.桌面、书架无积尘、物品摆放整齐

14.椅子摆放整齐、无衣物乱搭

六、物品摆放

15.鞋子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16.行李箱等大件物品摆放整齐

七、卫生间

17.洗漱盆内、台面、镜面干净、无污垢

18.洗漱用品、毛巾等摆放整齐

19.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

20.蹲坑干净,无异味、无污渍

21.墙壁-无蜘蛛网

22.墙壁-无明显污迹

23.阳台-无垃圾、污渍,物品堆放整齐

八、纪律与规范

24.按规定张贴寝室值日表、寝室文明公约、床号等、无破损

25.学习时间无打电脑游戏、打牌等现象

26.无睡懒觉现象

27.无吸烟现象、有烟蒂

28.无使用违禁电器现象

29.无寝室里养宠物现象

30.无其他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寝室违禁电器参考目录

类别

名称备注

违禁电器

一类:电饭锅、电炉子、电热棒、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取暖器、蒸蛋器、电水壶、烫发器、电热毯、卷发棒等电热电器。

二类:冰箱、空调扇、洗衣机、打印(复印)机等电器。

伪劣电器


根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注明3C认证标志的室内电器类产品。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 对违反学生公寓相关管理规定者,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私自私拉电线的,对初犯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财物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2.在学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内播放音乐、喧哗吵闹、打电脑游戏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对初犯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存放或使用冰箱、空调扇、洗衣机、打印(复印)机等违禁、伪劣电器,对初犯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全院通报,再犯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存放或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电热棒、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取暖器、蒸蛋器、电水壶、烫发器、电热毯、卷发棒等违禁电器,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5.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扔砸玻璃瓶、火棒等物品扰乱校园秩序者,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6.在异性宿舍内留宿或留宿异性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7.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异性寝室楼,也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或擅自将寝室钥匙交给本寝室以外其他人员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8.擅自调换、占用他人寝室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9.无正当理由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晚归 (2230 之后), 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0.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1.寝室卫生检查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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