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的。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拼搏奋斗、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5月。
二、参加对象
参加校内组织的勤工助学和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校外勤工助学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限于学生资助对象)。
三、推荐数量
各分院、部门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
四、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活动实施
各分院、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报学工部审核后,择优评选出5名“勤工助学之星”,并上报省教育发展中心参评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各分院、部门要指导学生认真填写《附件1:学院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及《附件2:勤工助学个人事迹》,并于5月13日前将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交学工部章培蓓,联系方式:88348773(758773)。
附件:1.学院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
2. 勤工助学个人事迹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