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辅导员、班主任和结对干部教师思政工作过程性与特殊情况的记录,提升辅导员、班主任谈心谈话的职业能力,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干部教师结对学生实施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谈心谈话是收集与梳理学生基本情况、了解与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引导,落实管理服务要求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辅导员、班主任和结对干部教师应根据工作职责和具体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学生个体、学生群体或与学生个体、群体相关的其他人(群)进行谈心谈话,并做好过程性与特殊情况的记录工作。
(一)辅导员
辅导员要经常性的与学生进行谈心谈话,每周与学生代表谈话不少于2次。新生辅导员要在开学两个月内完成全覆盖谈心谈话,可以是一对一,一对多(最多不超过4人)。确保在工作中能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适应情况、性格特征、家庭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解决学生“急难愁盼”问题,促使学生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班主任
班主任要经常性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新生开学前根据档案信息与特殊学生开展线上或线下谈心谈话,每学期初一个月内要完成班级学生全覆盖谈话。同时,面对特殊情况学生要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周不少于1次,确保能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与心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三)结对干部教师
学院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每人结对一个班级、两间寝室和三名学生。通过每月每人不少于1次的交流、指导、帮扶,确保结对持续有效开展,直至学生毕业、就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谈话。
1.学生思想受到负面影响,情绪产生波动时;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遭受较大变故时;
3.学生直系亲属重病或病故时;
4.学生受到奖励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或纪律处分时;
5.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学习困难、心理困难、情感困难或产生矛盾纠纷时;
6.学生即将毕业、就业、考研等迷茫时期时;
7.学生拖欠学费时;
8.每学期开学初、放假离校等重点时段;
9.学生不能适应大学学习生活,产生迷茫情绪时;
10.有其他突发情况等。
第四条 辅导员、班主任和结对干部教师应通过工作实践不断提高谈心谈话策略和水平,从而提升谈心谈话效果。
第五条 根据内容的不同,谈心谈话可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预警)、工作能力提升、优秀(进步)典型激励、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高关怀(危机干预)、经济困难帮扶、违纪批评教育等。
其中,结对教师针对学业预警学生开展不少于每月一次谈心谈话;针对有宗教信仰学生按上级部门要求定期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心理高关怀学生不少于每月一次谈心谈话,其中心理危机学生不少于每周一次。
第六条 辅导员、班主任和结对干部教师在完成谈心谈话后,应填写干部教师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记录手册、学生结对手册或班主任生情手记,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将谈话内容录入学工系统或浙里思政工作台,并根据需要请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第七条 辅导员、班主任和结对干部教师应妥善保管相关备案资料,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好谈心谈话内容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 谈心谈话备案资料将作为学生奖惩、危机干预、研究决策、事件处理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谈心谈话的备案和统计情况将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和结对干部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佐证材料和开展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商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