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学院元培学〔2023〕13号)文件精神,经各用工部门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公示无异议,现决定授予杨玉武等10名同学“勤工助学之星”称号,名单如下:
用人部门 |
学生姓名 |
教务处 |
杨玉武 |
医药与健康分院 |
俞吉阳 |
资产经营公司 |
赵研 |
语言文学分院 |
黄满 |
梁柏台法学院 |
魏星莹 |
经济管理分院 |
金海丽 |
建筑工程分院 |
景海鑫 |
学工部 |
白丽瑶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
周璇 |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
金林杰 |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戒骄戒躁,发挥榜样作用。希望广大同学向他们学习,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为建设优良学风而不懈努力。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