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学年各单位上报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本次勤工助学岗位设岗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不含寒暑假),试用期1个月。
2.各分院、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报送勤工助学岗位及人数至学工部,并确定一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和学生工作量的考核。
3.因岗位数有限,2023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仅面向学生资助对象,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只安排在此次进行,其余时间仅进行岗位人员的微调,原则上不再新增岗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另行说明。
4.各单位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不得过多的占用学生的学习休息时间,每个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每月30个小时左右。已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请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5.学工部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岗位需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统筹核定勤工助学岗位的类型和数量。各用人单位收到学工部审批结果后,方可进行学生的选拔及聘用工作,并应向学工部及时反馈聘用学生的基本情况。
6.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于7月7日前将纸质稿交至学工部(图书馆715办公室),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学工部章培蓓,联系电话:88348773(758773)。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