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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17日 点击:[]

各分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分院优秀毕业生人数按分院毕业生总数的15%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人数按分院毕业生总数的5%推荐。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可结合实际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中各推荐3-5名优秀学生干部。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生前三学年(专升本学生为上一学年)综合评价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原则上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艺术类本科生达到三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计算机能力达到相应等级要求;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

(1)学院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3)市级及以上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市级及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5)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在校期间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奖项者,在符合第1、2点评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直接评为学院优秀毕业生,不占用核定名额。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相关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A类为三等奖及以上,省级A类为二等奖及以上、省级B类为一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者取前三名。其中,适用的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2;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蔡元培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获奖者取前三名);

(3)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完成单位署名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一篇及以上,或者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者;

(4)担任学院团委副书记满一年且表现优秀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曾担任过学院、分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年,师生满意度较高。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生前三学年综合评价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

4.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

5.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

6.对学院有突出贡献或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在符合基本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情况下,条件可适当放宽,可直接评为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核定名额。

(1)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干部称号者;

(2)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完成单位署名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一篇及以上,或者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者。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2023年12月1日前,各分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2024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同时,各分院应组织候选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正反面打印),汇总后交至图书馆715办公室。同时,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学工部章老师处。

(二)2023年12月中旬,学院审核、公示,并递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

(三)2023年12月下旬,学院发文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各分院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本分院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院学工部牵头,各分院具体负责。

(三)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条件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

(四)学院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8773),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七、奖励办法

(一)学院发文表彰,颁发证书,有关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二)获奖者如在毕业前受违纪处分或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则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1.各分院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2.学科竞赛项目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

  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4届优秀学生干部情况汇总表

  5.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6.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4届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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