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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学年优秀班主任助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17日 点击:[]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助理队伍建设,激发广大班主任助理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助理在新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引导作用,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选聘2023级新生班主任助理的通知》(绍学院元培学〔2023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学年优秀班主任助理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全院2023级各班级班主任助理,按总数的30%评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担任班主任助理工作满一学年。

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无补考课目,无纪律处分。

3.工作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能够及时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助理的工作。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学风浓,第二课堂活跃,挂科率低,学生支持度高。

三、时间安排

1.6月28,学生填写申请表,所在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后,并将附件2、3纸质材料及电子稿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学工部。联系人:章培蓓,电话:88348773;

2.7月上旬,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评议、公示,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3.7中旬,学生工作部(处)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开展优秀班主任助理的评选工作,树立学生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是促进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分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办法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好2023学年学院优秀班主任助理的评选工作。

 

 

附件:

1.学院2023学年各分院优秀班主任助理名额分配表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优秀班主任助理申报审批表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优秀班主任助理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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