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十佳班主任”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院班主任。
二、推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学生评价好,满意度高。
(二)熟悉所带专业的培养方案,能够主动对学生的学业进行有效指导。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成才目标;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学习,加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平时能经常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班主任工作成效明显。
(三)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全面关注本班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第二课堂教育,能经常深入书院与寝室,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考研深造”“文明寝室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认真抓好班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做好学生骨干培养,指导班委会工作并取得集体荣誉;班级学风良好,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五)所带班级学年内无任何重大违纪或安全责任事故;所带班级在卫生纪律检查中优秀率不得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六)工作认真,有奉献精神,在班主任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推选程序
(一)分院推选。各二级分院推荐1人作为候选人,候选人填写相关材料(参见附件1。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叙述,客观真实,事迹感人,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同时提供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请各二级分院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学工部(联系人:邢钰圆,办公地点:图书馆713)。
(二)候选人评选。校级“十佳班主任”候选人的评选采取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的方式,最终推选出一名候选人,上报学校参与校级“十佳班主任”评选。
附件:1.绍学院学〔2024〕85号 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