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第十三届“明华人才奖学金”的通知》(绍学院学〔2024〕1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分院推荐,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审,拟推荐朱丽丹同学为绍兴文理学院第十三届“明华人才奖学金”候选人。
公示时间:1月15日—1月17日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工部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联系电话:85396030。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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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5-85396030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