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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5年03月21日 点击:[]

各二级分院:

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纳入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生均1850元/学期。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注意事项

普通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期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分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事项,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确保学生应报尽报,落实评选工作。

(二)4月3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申请审批表》。

(三)4月11日前,各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级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以适当方式、适当范围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分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将相关表格(含电子版)交至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中心章培蓓老师

(四)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者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是国家新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分院要高度重视,精准资助。

(二)各二级分院要主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众多困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三)各二级分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助学金应用于购买学习或生活必需品,不得用于请客酗酒、奢侈浪费或其他高消费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助学金,并将取消名单和取消原因及时送交学生处备案。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申请审批表

2.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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