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院自管会成员在学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同学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广大自管会成员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评选2024学年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原则上工作时间满一年,任职期间尽职负责,师生满意度较高;
2.能正确对待、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原则上要求成绩排名班级或专业前1/2,任职学年无不合格科目(如有表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3.寝室卫生情况良好,内务检查无不及格现象出现;
4.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无各类违纪违规记录。
三、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参照附件一。
四、评选程序
1.推选阶段(6月3日——6月9日):报名方式为自荐和部门推荐(“优秀干部”为自荐报名方式)。请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并上报学工部。负责人:章培蓓,联系电话:057588348773。
2.评审阶段(6月上旬):学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候选人进行评审。
3.公示阶段(6月中旬):学工部对“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名单进行公示。
4.表彰阶段(6月下旬):发文表彰。
附件:
1.“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名额分配表
2.院自管会“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