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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的决定
2023-06-12

分院、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学院元培学〔2023〕13号)文件精神,经各用工部门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杨玉武10名同学“勤工助学之星”称号,名单如下:

用人部门

学生姓名

教务处

杨玉武

医药与健康分院

俞吉阳

资产经营公司

赵研

语言文学分院

黄满

梁柏台法学院

魏星莹

经济管理分院

金海丽

建筑工程分院

景海鑫

学工部

白丽瑶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周璇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金林杰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戒骄戒躁,发挥榜样作用。希望广大同学向他们学习,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为建设优良学风而不懈努力。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