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缓解在校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压力,根据2026年各省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启动时间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6学年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1.各学院要告之2025学年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今年有意向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与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详细了解今年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
2.针对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字数不得低于100字),学工部将在7月15日前统一进行审核。
3.要提醒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在校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任选其一(即已申请在校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工部根据往年的要求,提供《绍兴理工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两份模板,仅供参考,各学院可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但由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各省份要求不一致(有的省份只需学校提供在校证明,有的省份需要提供在校地无贷款证明,有的省份需要提供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等),导致所需的证明材料的内容、格式等有所不同。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联系生源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证明材料的确认,并根据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范本),给予出具相关证明。
5.各学院请在7月6日前,将《绍兴理工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等需要盖章的相关材料,收齐后交到图书馆713办公室盖章,并下发给学生带回生源地。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