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文明修身寝室”及“优秀卫生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学院、书院评议推荐、学工部审核、现场展示、专家评分,学院“文明修身寝室”及“优秀卫生寝室”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获得第十届“文明修身寝室”一、二、三等奖的医药与健康学院的8-201等6间寝室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第十届“文明修身寝室”优秀奖的梁柏台法学院的2-523等4间寝室予以表彰;对获得“优秀卫生寝室”的蔡元培学院12-219等223间寝室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文明修身寝室”
一等奖:医药与健康学院8-201寝室
二等奖: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12-513寝室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12-318寝室
三等奖:经济与管理学院3-310寝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3-419寝室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12-222寝室
优秀奖:梁柏台法学院2-523寝室
语言与文化学院6-218寝室
蔡元培学院12-123寝室
人工智能学院9-625寝室
二、“优秀卫生寝室”
共223间优秀卫生寝室,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