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完善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学生资助立德树人的根本目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和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已正式录取的新生。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困难补助两种形式,补助方式包括资金及实物补助。
第四条 困难补助的经费来源为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奖助经费、真爱基金和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捐助经费。
第五条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困难补助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同时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学校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补助标准
第六条 临时困难补助及额度
(一)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同)、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死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5000元;
(二)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3000元;
(三)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1000元。
原则上,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每年累计申请不超过2次。
第七条 专项困难补助及额度
(一)新生绿色通道补助:通过摸排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对绿色通道学生给予一次性伙食补助或者发放日用品,补助金额每人不超过500元。
(二)伙食补助:特殊困难学生伙食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月不超过100元。
(三)暖冬补助:特殊困难学生过冬御寒用品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四)保险费补助:学生保险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
(五)交通费补助:新生入学,寒暑假返乡、返校交通费用补助,补助金额省外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省内每人每次不超过100元。
(六)慰问补助:传统节日、特殊情况(时期)慰问或走访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八条 申请流程
(一)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填写《绍兴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生应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2.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金额建议,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经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签字同意,由辅导员提交学生津贴表及批复后申请表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津贴发放手续。
学生因病、家庭变故、不可抗力等情况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或学生确实发生困难但不愿主动申请困难补助的,辅导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可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在办理紧急救助等特殊情况时,可视实际操作。
(二)专项困难补助
由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提交专项困难补助名单及《绍兴理工学院学生专项困难补助申请表》,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补助额度(补助总额超过2万及以上的,需提交学生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核),由经办人提交相关材料及批复后申请表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中止、取消其困难补助资格,已发放的困难补助予以追回: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二)在学校纪律处分期内的;
(三)在校就读时间超过学校学制年限规定(不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时间)的;
(四)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思进取的;
(五)在生活中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超出正常消费水平的;
(六)在申请补助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
(七)经济困难但不愿办理助学贷款或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
(八)其他不适合困难补助情况的。
第十条 学生工作部(处)和学院有权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获得困难补助学生的经济情况进行抽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25级开始施行。
附件:1.绍兴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绍兴理工学院学生专项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1
绍兴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所在学院:
学生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班 级 | 学 号 | ||||||
身份证号码 | 籍 贯 | ||||||||
资助认定类型 | £特殊群体 £其他群体 | 认定级别 | £重点资助 £一般资助 | ||||||
助学贷款情况 | £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每年 元 £无 | ||||||||
年度已享受 资助情况 | £国家助学金一档 £国家助学金二档 £国家励志奖学金 £勤工助学 £临时困难补助 次共 元 £其他 | ||||||||
成绩情况 | 学分绩点: 班级排名 / | 处分情况 | |||||||
申请 理由 | |||||||||
学生 承诺 | 1.本人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员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学生资助资格的,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 2.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收集、查询、核对等并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愿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
学院 意见 | 经审核,该生(£符合 £不符合)资助条件,建议(£给予 £不给予)资助,建议资助金额为 元。
辅导员签名: 学院领导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工部 审批 | 同意资助金额 元。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学生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如医疗单据等)。
附件2
绍兴理工学院学生专项困难补助申请表
所在学院(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补助用途 | ||||
补助类型 | £新生绿色通道补助 | £伙食补助 | ||
£暖冬补助 | £保险费补助 | |||
£交通费补助 | £慰问补助 | |||
补助形式 | £资金补助 £实物补助: | |||
补助人数及标准 (附名单) | 共 人,标准为: | |||
补助总额 | 经费项目 | |||
经办人签名 | ||||
学院(部门) 意 见 | 学院(部门)领导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工部 审 核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注:补助总额超过2万及以上的,需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