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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分院特色心理育人品牌活动创建的通知

2018年03月12日 点击:[]

各分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心理素质教育和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推进分院心理素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学院决定开展分院特色心理育人品牌活动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分院心理育人工作水平。本着“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深化内涵建设,注重改革创新,彰显分院特色,力争建成一批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工作水平高、成果显著的分院心理育人品牌,开创我院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品牌培育阶段。3月底前,各分院对特色心理育人品牌活动创建工作进行深入的宣传,结合工作实际与分院特色,集思广益,制定特色品牌活动创建方案。

2.第二阶段:申报阶段。42日之前,各分院自我评估,撰写申报材料,填写《分院特色心理育人品牌活动创建申报表》(纸质稿与电子稿各一份),报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立项。

3.第三阶段:创建阶段。4月至7月,各分院重点抓好特色品牌活动的培育,按照品牌创建的整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丰富品牌内涵。

4.第四阶段:阶段性成果展示阶段。5月和10月,各分院将特色心理育人品牌活动创建的相关成果进行展示。

三、经费支持

被确定为心理育人特色品牌建设立项的分院,建设期内学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创建经费主要用于心理辅导站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和图书资料购置等。

四、后期管理

学院对特色项目的创建工作进行动态追踪,实行定期考核。对不能按照规划开展建设工作的,学院责令整改直至取消资格。

申报材料联系人:谌劲波 联系电话:88345781

附件:《分院特色心理育人品牌活动创建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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