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先进,使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幸福的校园文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决定开展2017学年学院优秀心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院系两级心理工作学生干部(包括院系心理素质部成员、心理委员);
2、积极组织或参与心理素质拓展系列活动的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2017学年未受过处分,无旷课记录且学习成绩达到班级二分之一及以上;
3、在心理工作相关岗位任职一年及以上;
4、热心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同学参与各项心理健康活动。
三、评选名额
各分院班级数(毕业班除外)的15%。
四、评选要求
6月8日前,各分院汇总后将申报表材料交至图书馆709,电子稿发送邮箱407649516@qq.com,联系人:谌劲波,联系电话:88345781。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