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第43号令)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工作内涵,形成学教互动的优良育人环境,构建育人特色品牌,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针,鼓励年轻优秀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
第三条 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同时承担一个班级的班主任工作。
(三)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一个学生团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结对一个学生考研复习,指导一个学生进行课题立项研究,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协助分院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工作。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五)校园危机事件应对。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分院学工书记汇报信息,维护安全稳定。
(六)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就业竞赛,指导班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七)积极完成学院、分院布置的其他学生工作。
第四条 兼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院的稳定。
(二)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三)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总结的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第五条 兼职辅导员的选聘
(一)选聘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坚持权责一致,注重发挥基层积极性,分院自主选聘,学生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加强监管。
(二)选聘时间:聘用起始期为每年9月份,聘期为一学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受聘者本人及分院意见可续聘或自动解聘。
(三)选聘人数:各分院按照辅导员与学生1:200的比例核算所需辅导员人数,现有专职辅导员不足的,以兼职辅导员补充。原则上一个分院最多可选聘2位兼职辅导员,学院总选聘人数不多于10位。
(四)选聘程序:
1.分院公布拟选聘的兼职辅导员岗位及其职责。
2.自愿报名或者组织推荐。自愿报名的需经所在分院(部门)审批同意。
3.分院择优选聘,同时将选聘结果报学工部审核。
4.拟聘用兼职辅导员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学工部、聘任分院、兼职辅导员本人各一份)。
第六条 兼职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
(一)学生工作部门牵头负责兼职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和评价等工作,同时与分院党总支共同做好兼职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分院党总支负责对兼职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二)原则上兼职辅导员需实行坐班制,专职教师在上课外的行政上班时间坐班。
(三)兼职辅导员评价每年度开展一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级别。优秀等级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兼职辅导员总数的15%。考核合格以上的,其兼职任职经历可作为职务、职称晋升有关条件要求中的学生工作经历。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意见强烈的兼职辅导员,不再担任兼职辅导员,不享受当年兼职辅导员津贴。
(四)积极创造条件,兼职辅导员可被优先推荐参加学工线的相关教育和培训。
(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兼职辅导员可享受工作津贴,标准为100元/月,一年按12个月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8年6月4日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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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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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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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所在部 门、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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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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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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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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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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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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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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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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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毕业学校(填明毕业或肄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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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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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曾参加何种进步党派、团体、担任何职,现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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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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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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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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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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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聘任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学工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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