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34号)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7〕113号)要求,为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18级新生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11月7日前,各分院到学生事务中心领取空白学生证;
2.11月19日前,各分院统一将填写完整的学生证上交至学生事务中心,《2018级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信息不准确,责任自负)发至学工部;
3.11月20日—12月25日,学生事务中心检查学生证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并将学生身份信息导入火车票优惠卡读卡软件。
4.12月26日—30日,制作学生证,并做好火车优惠卡信息录入写卡工作。
二、学生证填写注意事项
学生证内容须如实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用黑色水笔填写,否则不予盖章。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号、入学年月、分院、班级、发证日期、家庭所在地以及乘车区间等。
1.“籍贯”栏填写格式为:省+市辖区(县级市或县),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市名称。如:柯桥区的学生填写浙江绍兴(诸暨市的学生填写浙江诸暨,新昌县的学生填写浙江新昌)。
2.“入学年月”栏统一填写为2018年9月。
3.“分院”格式为:XX分院(必须为全称),如:语言文学分院。
4.“班级”格式为:XX1801班(必须为全称),如:中国语言文学1801班。
5.“发证日期”栏统一填写为:2018年12月6日。
6.“照片”栏统一贴1寸免冠照片。
7.“家庭所在地”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如:浙江宁波、四川成都。
8.“乘车区间” 指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名称,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但必须注明具体站名(站名可到12306网站查询)。如:绍兴(站)、绍兴东(站)、绍兴北(站)。
三、火车优惠卡相关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教育部文件要求在优惠卡中将写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写入信息后将优惠卡中信息(含每张卡内存的序列号)注册到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学生购火车票时出示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2.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请同学们注意保管好优惠卡和学生证。存放时注意远离手机、身份证等有磁性物品,以防消磁。严禁擅自撕毁粘贴好的优惠卡,严禁大角度弯曲、折叠优惠卡,严禁用外力重压优惠卡芯片部分,严禁奖优惠卡浸泡在水中,或将优惠卡长期保存在潮湿的地方,以免造成优惠卡集成电路损坏不能使用。
3.“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每学年由学院统一安排充值一次(老生为每年10-11月份)。
4.“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中记载了学生的可购票次数和已购票次数,学生每年最多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发售学生优惠火车票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注:由于火车优惠卡使用次数的限制,针对乘车区间没有直达火车的学生请选择较长区间使用优惠卡)
附件:1.2018级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样表)
2.“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粘贴、保存、购票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