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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0年03月05日 点击:[]

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O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册的2020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毕业生按4%推荐(具体推荐名额3)。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 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学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 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的学生和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各类学科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以及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完成单位署名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或者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已被确认为学院2020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评选时间安排

.313日前各分院按照评选条件完成2020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完成后,指导学生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只填写电子稿,纸质登记表由省厅统一印制,待学院收到材料后再交由分院指导学生填写),同时填写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填写完成后,以分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学生处。联系人:章培蓓;联系电话:88348773(758773)。

.3月下旬,学生处审核、公示,并递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3.3月,学生处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确认。

五、相关要求

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分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确认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

2.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3.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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