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在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数的5%(各分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荣获学院一、二等奖学金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的学生和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各类学科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以及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完成单位署名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或者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已被确认为2020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5.已被确认为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原则上不兼评市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3月22日前,各分院按分配名额完成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公示,并将《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交学工部,纸质稿等开学后再另行通知,联系人:章培蓓,联系电话:88348773(758773)。
2.3月底,学院完成名单审核、公示。
3.4月上旬,《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上报市教育局。
4.4月下旬,市教育局审核、公示推荐名单,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绍兴市教育局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评选要求
评选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分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评选工作。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确保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2020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