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班主任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8日 点击:[]


各分院:

    为切实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班主任工作,激励和促进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1年度在岗的班主任,不包括辅导员。

二、考核比例

班主任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名额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良好不超过30%;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年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三、考核程序

1. 1229日——1231日 班主任自评及工作总结;

2. 11日——16日 分院考核及相关材料上报学工部;

3. 17日——114日 学工部评定、审核并发文。

五、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分院班主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结合起来,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2.各项考核工作既要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师生认可,又要做到规范管理,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发挥实效。

3.本次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分院要协调好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考核评比办法

2.班主任年度岗位考核表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4.班主任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228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1年度班主任岗位考核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后退

电话:0575-85396030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