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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工作细则(意见征求稿)

2022年09月13日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高等学校学生班级是大学生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院实施学生教育与管理活动的基层组织,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重要阵地。为促进学院学生工作上水平,更好地落实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学院学生班级工作实际和班主任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班级工作必须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紧密围绕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学院的教育、教学计划,努力建设优良的班风,保障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班级建设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  班级建设目标是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发挥好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第四条  班级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班风建设。班级以努力使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总的奋斗目标;全班树立争创“先进班集体”,共同成长成才的建设目标;学生有正确的集体荣誉感,同学团结,凝聚力强;班级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健康向上的氛围;学生能够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积极要求进步。

(二)学风建设。班级能落实学风建设的各项措施,促进全班端正专业思想;学生能遵守学习纪律,学术诚信意识强;有勤奋好学、求实创新、注重技能的学习精神,能拓展知识、能力,着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

(三)组织建设。能搞好班委会、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发挥班委会、团支部在“三自”中的核心作用和班团干部的表率作用,增强班级的凝聚力,抓好班级时政、学习、科技、文化、体育等学生团体组织的组建与运作,促进高素质、多技能、有特色的人才培养。

(四)制度建设。能严格执行班级会议制度,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和周报制度,班级管理和考核制度,时政学习制度、团组织生活制度等,保障班级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班级的良好秩序。

(五)日常工作。能按照有计划、有落实、有记载、有总结的要求,努力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力争使班级工作有创意、有特色、有成效。

(六)班团活动。能积极开展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促进学生思想进步、道德规范、学习提高、能力拓展和身心健康的班级活动。

(七)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平安班级”创建责任制,全力维护班级平安,学院稳定。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法制意识,严格遵守集体活动审批、住宿管理等制度,不发生“一票否决”事件。

第三章 班主任任务职责

第五条 班主任是学生班级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是班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班主任的任务与职责: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主题班会,深入课堂听课,并及时向分院汇报学生的思想状况。

(二)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通报并向分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做好有效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使班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违禁电器使用率及其他任何影响安全稳定的事故有效降低。

(三)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认真抓好班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搞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指导班委会制定学期班级工作计划,搞好学期班级工作总结。做好班级学生每日健康打卡与晚归、不归核实处置等工作。做好学生始业教育、军训、教学实习、社会实践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以及各类集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积极创建文明班级和文明寝室,负责审批学生请假手续,认真填写《生情手记》。

(四)营造良好的学风。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成才目标;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学习,加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在教与学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对学习有困难特别是学业预警的学生给予关心和帮助,对学生的免修、休学和退学等工作提出意见;引导学生开展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和指导学生进一步深造;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高教育成效。

(五)做好学生的综合考评和奖惩工作。指导并组织班团干部进行学生平时表现的记载,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毕业鉴定和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奖项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协助分院和学工部、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做好学生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

(六)做好心理健康与资困助学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关心学生的生活状况,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做好就业、创新创业指导和毕业生回访调查工作。对学生有意识地进行就业意识、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注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及创业政策宣传;热心帮助毕业生解决在就业创业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生跟踪回访调查工作。在落实班级学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读研率及留绍率等重点指标上举措扎实,成效显著。

(八)讲求工作方法。注重研究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水平。

(九)班主任的选聘、考核、管理执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四章 班级工作制度

第七条 班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是班级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

第八条 班级会议制度。

(一)班团干部会议:

班团干部会议是班级工作的最高决策会议。凡属班级或涉及同学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须由班团干部会议讨论决定。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一般由班主任主持,根据议题内容或班主任不在时也可由班主任委托班长主持。会议成员主要包括班主任、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必要时通过民主推进程序吸收其他学生代表参加。每次开会参加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

班团干部会议讨论和决定的班级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传达和讨论分院党政、团委、学生会的有关决定、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部署有关工作。

2.讨论通过班级工作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组织、班委费收缴和支出、班级管理制度等;听取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评奖评优、先进推荐、班团干部考核等事项,对团支部提出的组织“推优”名单进行审核。

4.对选举或罢免班团干部提出意见。

5.讨论决定班主任和班长、团支书认为应提交班团干部的班级管理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日常班会:

由全体同学参加。每月举行一次,会议内容包括:由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分别对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向学生作汇报;班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分别做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学生向班级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由班会讨论并解决的问题。

(三)主题班会:

主题班会不定期举行。主题班会主要以专题学习教育、报告会、学术讨论会、学习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就当前热点问题以及与同学学习、生活、个人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学习与交流,突出针对性、目的性和教育意义。主题班会经班团干部会议讨论决定召开,由相应职能委员组织并主持。

第九条 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和日报制度。

(一)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班级每学期初都要根据学院、分院的工作安排制定出本班的学期工作计划,并在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计划要体现不同学期的特点,符合班级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总结要体现出计划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肯定成绩,体会鲜明,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班级工作日报制度。实行班干部值周制度,每天填写《班级工作日报表》,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办、班主任报告学风建设、课堂考勤、就寝纪律、违纪情况、团学活动开展、参加重大活动、同学突发事件等情况。

第十条 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考勤制度。考核学生早自习、上课、军训、实习、会议、集中教育等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考核学生的就寝情况。

(二)寝室安全周报制度。每周五由各寝室长向治保委员报告本周寝室同学的就寝、安全情况。

(三)卫生值日制度。建立寝室卫生值日责任制。

(四)考评制度。班团干部要按照德、智、体、美、劳学生综合评价的内容,做好平时的考核和记录。

(五)奖惩制度。班级要对表现突出,或为集体争光的学生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良行为或违纪现象进行批评和惩罚。对学生的奖励和惩罚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章办事。

(六)建立班团干部述职制度、班委费管理和使用制度以及制定班级文明学生、文明寝室公约等。

第五章 各阶段的班级常规工作

第十一条  学期各阶段的班级工作:

(一)入学阶段。配合分院组织好新生接待、始业教育和军训工作,帮助新生熟悉学习、生活环境,了解学生状况,选拔好班干部。

(二)开学阶段。掌握学生报到、缴费注册情况;检查开学准备工作,如教材领取、第一堂课出勤情况等;明确新学期的学习任务,安排布置新学期班级工作,总结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公布并讲评每位学生的综合评价结果,使每位学生明确新学期自己的努力方向,做好评优工作。

(三)期中阶段。配合分院及有关部门,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班级各项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四)期末阶段。重点是做好考试动员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总结学期内班级工作;安排假期工作,进行放假前安全教育;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学年末指导做好班团干部换届工作(也可在下学期初)。

(五)假期阶段。主要是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工作情况;要求部分学生假期认真复习功课,开学做好补考准备工作。

(六)节假日(不含寒暑假)阶段。做好放假前安全教育;统计了解假期学生去向;假期结束时了解掌握学生返校情况。

(七)平时阶段:切实了解掌握学生的学生、生活、工作及情感等情况,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个别谈话,并与相关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八)毕业阶段。配合分院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完成毕业鉴定,做好毕业教育。

第六章 附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2002年9月13日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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