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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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3年04月10日 点击:[]

各二级院:

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纳入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每学期1650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注意事项

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12日前,院要通过多种形式本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事项,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确保本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应报尽报,落实评选工作。4月1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4月19日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发放名单》(见附件2),核查本学期上述学生是否在校在读,并结合本学期退役复学学生的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以适当方式、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将相关表格含电子版交至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中心。

(四)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者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报请学院研究审定,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是国家新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院要高度重视,精准资助。

(二)各二级院要主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众多困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三)各二级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助学金应用于购买学习或生活必需品,不得用于请客酗酒、奢侈浪费或其他高消费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助学金,并将取消名单和取消原因及时送交学生处备案。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发放名单

附件3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信息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410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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