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报送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于9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收齐后,交学工部章培蓓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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