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院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竞争上岗的意识,特别是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2025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已认定的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及特殊群体学生。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习勤奋努力,学有余力;
(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生活俭朴;
(四)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五)公开公平公正,一人一岗。
(六)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
四、岗位薪酬
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控制在30小时左右,每天不超过5小时,岗位薪酬标准600元/月;未达到30小时的按22元/小时计。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9月23日前,各用人单位在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进行岗位发布,学生通过企业微信新学工系统进行岗位申请;
(二)9月28日前,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拔,并在勤工助学系统中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10月上旬,学工部统一审核正式录用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和学生可在系统中进行结果查询。
(四)各录用学生根据招聘部门要求到录用部门报到,开展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15日